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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来源:绥化新闻网 2025-12-15 字体:

  东北网绥化12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国宏)12月12日上午,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安排两次全体会议、一次主任会议、一次分组会议和一次法制委员会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北林区委书记单伟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德政、郭建民、刘鹏,秘书长杜振齐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伟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郭晓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洪亮,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涛,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候选人兰永波,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于洪海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绥化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绥化市安肇新河流域水污染协同防治条例》;表决通过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5年绥化市本级债券资金和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绥化市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绥化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绥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依法进行人事任免。李德政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编辑:刘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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