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9月1日讯 ( 全媒体记者 沈雪 ) 近日,明水县35岁的于女士因脑出血卧病在床,二次手术费尚无着落,更让她寒心的是,昔日承诺“不让你受委屈”的丈夫竟转身离开。家中仅靠鬓角斑白的母亲和弟弟支撑,母亲还刚经历老伴离世的悲痛。父亲临终前仍牵挂女儿的治疗费与女婿的态度。
明水法院的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寻找于女士丈夫,情理法并用调解,传递于女士病重时仍念及他的心意,希望其承担责任,但调解未果。随后,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判决其丈夫每月给付于女士1000元扶养费,直至她康复并独立生活。
明水法院的法官表示,夫妻扶养义务不仅是经济支持,还包括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此次判决既保障于女士基本治疗需求,也让法律传递温情,为这个走投无路的家庭点亮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