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于2025年1月2日经绥化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扣百姓需求,深化拓展“小快灵”立法,充分发挥人大立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采取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方式,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推动提高新时代新征程立法工作质量水平,助力绥化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一、制定项目
1.绥化市农田水网条例
2.绥化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
3.绥化市安肇新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绥化市与大庆市协同立法项目)
二、调研项目
1.绥化市防雷减灾管理条例
2.绥化市露天市场管理条例
3.绥化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4.绥化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条例
5.绥化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
三、扎实推进立法工作计划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立法正确政治方向。把政治属性摆在立法工作首要位置,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地方立法的工作原则和根本前提,牢牢把握地方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立法服务改革重大任务、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立法内容、立法程序上将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就重大立法问题、重要立法事项以及其他重要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并按照市委意见抓好执行落实。
坚持立法为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和改进民生。深入开展调研论证,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发挥好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推动民主立法走深走实,深化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内涵。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直通车”作用,广泛听取基层立法意见建议,让联系点成为听民声、纳民意、集民智的重要载体。
坚持科学立法,充分发挥专家库作用。运用好立法咨询专家库是深入推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我们将进一步拓宽立法咨询专家参与立法活动的方式方法,积极征求专家意见建议,加强专家咨询成果的运用,为人大主导作用的发挥提供重要的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真正使所立之法务实管用。
遵循立法规律,保质保量完成立法任务。一是认真梳理研究分析立法需求,摸清立法调整事项的现状、问题、缘由、解决方案,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就项目草案涉及的主要制度、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问题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力求形成统一意见。三是认真学习外地立法经验,及时开展省内外学习考察工作,把学习收获有针对性地应用到我市立法中。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