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进驻绥化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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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