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城乡房地产办事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先后深入到12家商品房售楼中心开展执法检查。
肇东市城乡房地产办事服务中心负责商品房销售市场监督管理的房屋监察大队,就贯彻落实针对全市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出台的《购房须知》,先后深入到12家商品房售楼中心开展执法检查,查证在售楼过程中是否“五证”齐全,是否在醒目位置粘贴上墙公开公示,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是否规范,网签合同是否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预售的商品房监管资金是否进入登记机关监管账户中等专项事宜。
在检查中发现,仍然有部分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存在以认购书代替商品房合同,违规收取定金和预付款项,合规售楼的“五证”和《购楼须知》没有公开公示,商品房不明码标价,售楼人员没有经过岗前培训等问题。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单。这次检查促使肇东市商品房销售更加严格规范,特别是新出台的《购房须知》,有效的提示广大市民在购买房屋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更进一步的约束了开发企业对所销售房屋在网签合同备案,资金监管准入,防止“一房多卖”、“即押又卖”等问题的发生。
肇东市城乡房地产办事服务中心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和相关监督管理制度的完善提高,使肇东市商品房销售市场更加健康有序、和谐稳定,居民购房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王姝 张继杰 特约记者 乔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