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3月25日讯 ( 刘泽华 全媒体记者 孙一博 ) 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经调解,被告保险公司与原告黑龙江某运输有限公司就赔偿金达成一致意见,纠纷成功化解。
2021年末,原告所有的运输车辆在黑平公路发生单方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保险公司告知原告挂车维修费用9万余元,超出其挂车的评估价值,希望以车损险全额保金将车辆的挂车收回。原告不同意保险公司意见,自行修车后诉至安达法院,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赔偿拖车费、维修费、鉴定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绍普在了解双方争议原因和案件详细经过后,耐心细致地与双方进行沟通,讲解法律知识,说明利害关系,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起保险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安达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安达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充分发挥庭前调解在审判工作中的快速高效作用,加大化解矛盾纠纷力度,提高审判效率,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