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教育求实效。一是在经常性教育上求实效。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调动党支部特别是支部书记的主观能动性,用好日常教育途径、教育方式抓细抓长,使支部切实担负起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在结合“支部固定学习日”,落实好“三会一课”等政治生活制度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了五七干校纪念馆,开展了“党员进社区”活动。机关党员集中学习6次、座谈讨论5次、主题演讲2次、理论测试2次,形成心得体会文章204篇。二是在解决问题上求实效。引导机关党员强化问题意识,深入查找思想差距、政治差距、道德差距、作风差距、廉洁差距、工作差距,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存在的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等问题,并坚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强化问题管理,督办措施落实。三是在责任落实上求实效。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以实际行动聚集上行下效的正能量。四是在推动工作上求实效。组织部分全国、省、市、县、乡五级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了“学讲话、看发展、议振兴、献良策”主题视察活动。开展了全市行政许可“一法一例”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思想观念、执法理念、行政能力及诚信践诺方面12种问题存在程度及84个中省市直部门单位贯彻实施“一法一例”及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民意测评。与所包扶的庆安县新胜乡新柳村开展了党组织共建,积极推动组织生活联过、党员队伍联建、活动载体联创、服务群众联做、党建资源联享、城乡发展联促,并组织机关党员积极为贫困户捐款捐物,推进物质、文化、产业帮扶。
市纪委监察局深学“七一”讲话精神。一是提高新认识,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做到组织学习全参与。在班子学习上,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的龙头作用,突出抓好领导班子的学习,坚持分散自学、集中领学和研讨交流有机结合,举办中心组学习1次,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6次。在支部学习上,采取召开座谈会、交流讨论、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0次,研讨交流4次,专题辅导2次,撰写心得体会80余篇。在全员学习上,以组织集中学习为基础,组织党员干部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5小时,并对照思想工作实际,撰写问题和整改清单160余份,制定整改措施220余条。二是把握新要求,在锤炼作风、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做到作风建设全天侯。在强化整改上,党员干部按照市委提出的市直部门7个共性问题和纪检监察系统5个共性问题及“四讲四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在强化监督上,按照委局制定的“十好标准”和“十不准”要求,严明纪律,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强化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在强化检查上,采取定期与常态相结合方式,对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解决和防范“慵懒散慢浮”等机关常见病,进一步形成了“尽职尽责、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三是立足新导向,在依法执纪、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做到工作落实全覆盖。在加强监督上,加大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对各级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将监督的重点放在各级“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上。在完善机制上,进一步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顶风违纪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探索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的工作机制,用法律纪律制度的刚性运行,警戒党员干部规范行为,守住底线。在对标工作上,对照工作任务目标,查漏补缺,主动履职,全面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的督办指导,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圆满完成;加强对委局机关各室(部)、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考核力度,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市公安局为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宣传造势。组织开展了2016年“全市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系列宣传报道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市局操作与县局联动相结合,本着节俭、务实、富有成效的工作原则,广泛组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全方位、多角度地向人民报告公安工作,全面展示公安民警“非常能战斗、非常能吃苦、非常讲奉献、非常听指挥”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6月下旬开始,在《绥化日报》统一开设宣传专栏,在《绥化晚报》统一开设宣传专版,在绥化市公安局《绥化公安网》站开设“优化发展环境”专栏,集中版面、集中时段,陆续推出了系列宣传报道;在绥化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安内网随时刊发全市公安机关有关“优化发展环境”活动内容,实现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和新媒体、自媒体宣传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召开优化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2次,召开优化发展环境座谈会3次,在绥化电视台刊发公告3期,在绥化人民广播电台做直播访谈12期,在《绥化晚报》刊发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版2期,在中央级、省级、市级新闻媒体刊发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宣传报道500余篇(条),充分反映了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为优化发展环境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及工作成果。
市司法局在“四个方面”聚焦发力。一是以提高机关效能为突破口,努力为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项目投资、企业成长、全民创业、聚精会神干事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决整治法律服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查处机关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等问题。认真清理司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制作权力清单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平台,努力为创建最优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法治、制度、规则和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全面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发挥普法教育引领创新、支撑创业、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独特作用。三是以法律服务为抓手,努力为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搞好市场引导和监管,为城市改建拆迁、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提供及时跟进服务。积极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违法违纪信息披露制度,为监督管理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提供依据。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的规范管理,提高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做到“三个一次清”:即申办表格一次给清,咨询事项一次说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着力理顺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组织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组织的规范和自律。重点规范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服务、收费行为。四是以民生工程为契机,努力为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新秩序。全力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积极为城乡生活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开辟维权“绿色通道”。组织人民调解机构主动介入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易激化矛盾的调处,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定期走访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漏管,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明水县:时时抓学习、周周在行动、人人争先锋。一是时时抓学习。坚持领导领学、个人自学、支部带学、网络辅学、团队帮学相结合,确保县委中心组、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都能参与学习。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明水电视台、微信明水发布平台和新组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全县组工干部”等微信群,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通过网站、手机报、电视、微信等开展自学,确保学习的时效性。二是周周在行动。围绕服务科研、服务社区、服务公益事业、开展扶贫助残等,动员各党支部分领域、分类别确定主题活动内容,每周分批次、分时段组织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奉献”与“责任”,把“党员活动日”长期坚持下去。三是人人争先锋。开展“对标创优争先锋”活动,引导全县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努力以“党章党规”为镜做遵规守纪的践行者,以“系列讲话”为镜做理想信念的坚守者,以“合格党员”为镜做干事创业的担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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