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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乱闯谩骂交警 白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
http://suihua.dbw.cn   2016-05-16 15:03:11

  东北网绥化5月16日讯  前不久,绥化市内居民白某因醉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拦截后又抗拒执法,被北林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面对这样的结果,白某追悔莫及。

  2015年11月初,白某骑摩托车去朋友王某家办事,完事之后王某留其喝酒。席间,两人觥筹交错,推杯换盏,结果全都喝醉了。醉酒后的白某仍骑摩托车回家,当其走到绥化市尚志小学附近时,正赶上该校放学,而北林交警大队的几名民警正在校门附近指挥、疏散拥堵的交通。白某骑着摩托车晃晃悠悠骑进家长和学生中间,交警看出异常,急忙拦住白某并让其出示驾驶证等手续,但白某拒不配合,还手舞足蹈、口出狂言、谩骂交警。于是,执勤交警果断采取措施,将其带回交警大队强制其至醒酒,后依法将其刑事拘留。醒酒后的白某知道闯了祸,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此案依法必须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后来,北林区法院审理此案时,考虑到白某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本次犯罪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且白某醒酒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缴纳罚金,决定对其从轻和减轻判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现在,白某逢人便说:“人不能贪酒,饭桌上亲戚朋友之间不要极力劝酒。平时应该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作者: 薛树桉 李海军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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