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5月3日讯 4月29日下午,我市召开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暨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和政府系统清理和处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市本级相关工作,标志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暨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工作正式启动。
据介绍,此次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就是要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反映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清查范围包括,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市政府系统非办公类资产清理和处置,主要是清理和处置与办公没有直接关系或办公作用发生变化的无效、低效办公类资产。包括处于闲置、出租出借、经营使用或其他非办公状态的所有资产;埠外的政府性资产。包括市政府驻外办事处的资产、市直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办事机构资产及其在埠外、市区域外景区内的其他类别资产。清理和处置重点包括,依法依规补办房产、土地证照。依法审核纠正各种违规的在租资产合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租赁资产所收取的租金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部门将清理出来的非办公类用房优先用于政府主导新建的科技园、孵化器等,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对清理出来的资产筛选,用于招商拍卖,统一公开竞价。
市政府秘书长孙景山在会上提出工作要求。
会上,宣读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和市政府系统清理和处置非办公类资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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