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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出首张“营改增”发票
http://suihua.dbw.cn   2016-05-03 07:27:43

  东北网绥化5月3日讯 5月1日零时2分,绥化“营改增”试点企业北林区阳光嘉悦精品酒店顺利开出第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金额133.98元,适用税率是3%,税额为4.02元,这标志着我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为确保“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能够顺利开具发票,绥化市国税局严格按照省国税局的统一部署,发扬“精、细、专”的工匠精神,夜以继日、奋力拼搏,扎实做好试点运行前的各项工作。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市国税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靠前指挥,督导“营改增”具体工作,基层局严格履行“一把手”责任制,实行“一对一”全方位服务。加强组织、注重协调。全系统相关人员实行“五加二”值班制度,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稳妥加快试点工作的整体推进。各司其职,全力以赴。认真做好试点一般纳税人税控设备的升级和安装、小规模纳税人税控器具推行及税务端的发票发售、代开发票等各项准备工作,分行业分类别开展辅导培训,确保试点纳税人能够熟练操作系统、掌握政策,顺利实现开票。

 
作者: 于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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