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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生口角扎伤他人被拘役
http://suihua.dbw.cn   2016-04-27 16:40:27

  东北网绥化4月27日讯 因向朋友借钱遭朋友妻子拒绝,男子生气将人家的门拽坏,朋友恼怒挥菜刀致该男子轻伤。近日,海伦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5个月。

  2012年8月12日15时许,张某与朋友李某喝完酒后,二人来到张某家中,李某向张某借500元钱,遭到张某妻子拒绝,李某觉得不给他面子,很是生气,遂将张某家门拽坏,张某与李某发生口角。争吵中,张某跑到厨房内拿出菜刀将李某胳膊砍伤,张某及妻子立即将李某送到医院治疗,因李某要去哈市治疗并打电话报警,张某遂即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李某伤情属轻伤,十级残。公安机关立案后,对张某实行网上追逃,后于2015年6月9日将张某在海伦市某宾馆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系有前科人员,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冯国春 封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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