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绥化新闻网 > 本地新闻 > 要闻 正文
我市发布劣质煤使用禁令
http://suihua.dbw.cn   2016-04-26 08:41:37

  东北网绥化4月26日讯 4月25日上午,记者从全市燃煤企业劣质煤管控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热电企业及工业企业锅炉燃烧使用劣质煤,减少使用劣质煤带来的环境危害,不断改善空气质量。

  这次会议是市工信委和市环保局受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委托,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召开的。

  会上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加强燃煤质量管理的通知》,并针对燃用劣质煤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讲解。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劣质煤的市场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管控劣质煤进入我市,严格控制各用煤企业、单位购买使用褐煤;要强化环保监督性监测、检查,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深入到供热企业和工业企业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和不定期抽查,严格控制超标排放,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要从严处罚;加快小锅炉淘汰工作进度,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的淘汰小锅炉任务;落实烟煤复烧,各级工信部门要组织开展燃煤锅炉炉型与使用煤种匹配性专项检查,凡是烧烟煤锅炉企业,单位坚决不允许违规使用褐煤,烟煤和褐煤混烧的企业要增加烟煤比例,减少褐煤使用量,炉型能够掺烧烟煤的褐煤锅炉要加大掺烧烟煤的比例;要加强审批监管,环保部门要严把锅炉审批关,禁止新批、新建褐煤锅炉,要求企业按照烟煤的工艺进行设计,杜绝烧褐煤的锅炉型建设,加强源头管控;各燃煤企业不得再购买劣质煤,购煤前必须到所在县(市)区工信局登记备案,各县(市)区工信局要掌握各企业购煤情况,搞好监督。

  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及各县(市)区环保局、工信局负责人、重点燃煤企业负责人出席会议。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刘聪
相关新闻
黑土摄影
电视新闻
电视新闻
电视晚新闻
数字新闻
参政议事
绥化专题外宣片
理论研讨
黑土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