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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赵某伪造公司印章多收工程款不返还被起诉
http://suihua.dbw.cn   2015-11-04 15:52:00

  东北网绥化11月4日讯  近日,肇东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被告人赵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8年8月,肇东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各物业公司对所承包的老旧居民楼进行外墙保温和分户供暖改造。2012年,肇东市某物业公司根据文件精神对所管理的86栋老旧居民楼进行改造。

  2012年9月7日,被告人赵某(男,49岁,哈尔滨市人)找到该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景某,冒称自己是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向景某提供了盖有其伪造的该公司公章的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资质证复印件,与景某签订了3万平方米外墙保温和分户供暖承包施工合同书,并在合同书上加盖了其伪造的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公章。

  景某向赵某讨要其多付的工程款未果后,该物业公司于2015年1月将赵某及哈尔滨市东亚建筑工程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期间发现,赵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后景某向侦查机关报案。肇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经侦查,于2015年4月23日,在肇东市正阳十道街南一快捷宾馆将被告人赵某抓获。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欠该物业公司多支付的工程款40万元,该物业公司自愿放弃,该物业公司请求法院对赵某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常文沫 乔梁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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