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石油公司,向企业负责人、驾驶人、押运员宣传《修正案》。
民警在北城客运站宣传客车超员超速入刑的规定。
民警向新华中心校校车车主、驾驶人讲解《修正案》中对校车超员超速的处罚规定。
民警在绥化客运公司开展《修正案》交通安全专题讲座。
东北网绥化11月3日讯 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正案》)正式实施。为充分运用新的法律武器,有效震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该法深入人心,提高知晓率,北林交警大队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对《刑法修正案(九)》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法律规定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
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修正案》纳入了刑法范畴,并且规定,对这些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要受到刑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或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10月29日,绥化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秦希男率北林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石油公司、北城客运站、客运公司、新华中心校等场所,对《修正案》进行了专题宣传。北林交警大队大队长曹文玉就《修正案》中涉及的旅客运输车辆、校车超员超速、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使用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处罚,对企业法人、驾驶人、管理人、随车照管人员和押运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就修改后这些交通违法将不再是简单的行政处罚,而且要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做了重点强调。同时,提示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一定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遵守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切莫碰触高压线。
同时,宣传活动还通过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视频案例、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交通参与者宣传客车、校车超员超速、危化品运输车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所造成的现实危害,北林交警大队还通过广播、报纸、微信平台进行了广泛宣传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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