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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通告
http://suihua.dbw.cn   2015-11-02 18:12:08

  近日,我市受大范围逆温天气影响,时现严重污染天气,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市政府关于禁止秸秆焚烧的各项规定。

  二、依据气候情况,全市各重点排气污染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限产或停产。

  三、严格执行“三堆”(煤堆、灰堆、料堆)覆盖各项规定,确保“三堆”不裸露。

  四、加大机动车尾气超标管控力度,严禁尾气超标排放车辆上路。禁止室外烧烤、燃放爆竹等活动。

  五、依法严格查处各类污染大气行为,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对不作为单位予以通报和追责。

  特此通告。

  绥化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日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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