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0月19日讯 10月13日,北林区司法局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孙某来到该局,郑重地把绣有“万里办案不辞辛苦,无私援助维权解难”的锦旗交到局领导手中,以表达他对司法局及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孙某系北林区津河镇农民,今年3月28日凌晨,其驾驶自有的重型大挂汽车到云南省南部进行长途货运。当行驶至文山县境内时,孙某由于困倦打瞌睡,造成该车方向失控,快速行驶的汽车撞上高速公路中间隔离带后突然发生侧翻,副驾驶座位上的另一司机胡某被甩出车外,被侧翻的车碾压,当场死亡。而该车在侧翻后向前快速滑动130多米,使隔离带上的树木和其他交通设施损毁严重,造成国家财产损失16万多元,同时,事故也造成孙某重伤。
事发后,经交警部门查实,孙某持有的是C1驾驶证,依法被认定为无证驾驶,他不仅因犯交通肇事罪而可能坐牢,还因致胡某死亡而赔偿其家属42万元,尤其是他还要赔偿高速公路部门的损失,他的车也被有关部门扣留,原本借款买的车,又因治疗自己的重伤欠下大笔外债。
几乎倾家荡产的孙某万般无奈之际找到北林区司法局,请求对其法律援助。司法局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孙某符合受援条件。由于事关重大,经请示局长批准后,决定派一名干警专程与孙某奔赴云南,处理事发后的所有涉法问题,为孙某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与孙某来到云南后日夜兼程,辗转各地、各部门。他们先来到交警队、检察院、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查阅档案,与办案人员接触、协调,又赶赴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及红河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关,申请对孙某减免赔偿数额。经工作人员多天艰苦不懈的努力,当地法院鉴于孙某是初次犯罪,认罪诚恳,积极赔偿死者家属且得到他们的充分谅解,自身也损失惨重等因素,遂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并将其移送回北林区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同时,云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机关根据孙某自身致残、生活贫困等情况,返还其被扣留的汽车,免除其赔偿数额的50%。
孙某返回家乡进行社区矫正后,北林区司法局及其津河镇司法所又对其进行各方面的照顾,鼓励其参加生产,挣钱还债。孙某对司法局及其工作人员充满了无限的感激之情,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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