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粮食再获丰收,但受国际粮价持续低位运行和国内政策性粮库存量居高不下,稻谷供大于求,玉米阶段性过剩等因素影响,国家对粮食收购政策做出了新的调整,为使广大农民朋友和粮食经营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新粮食收购政策,适时、适价销售手中余粮,开展粮食经营活动,市粮食局局长沈立志回答了本报记者有关农民急需了解的相关政策和问题。
问:今年粮食市场价格形势?
答:从国际市场看,粮食供求整体宽松,价格持续低位运行,8月底国内市场每吨小麦、玉米、大米价格平均比国际市场高700元、900元、950元左右,对国内市场粮价影响较大。从全国市场看,粮食生产连续多年丰收,消费需求增速明显放缓,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品种结构矛盾突出,稻谷供大于求,玉米阶段性过剩。从省内市场看,粮食供给增加、消费相对稳定、外需求不足,粮食市价低迷、购销清淡,调销困难。
问:2015年国家是否继续开展政策性粮食收购?
答:为全面搞活粮食流通,促进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切实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2015年国家将继续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和玉米临时存储收购政策。为缓解东北地区玉米生霉粒问题,国家决定将收购时间提前,稻谷收购执行期限为2015年10月10日至2016年2月29日。玉米收购执行期限为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大豆继续执行目标价格补贴政策。
问:2015年国家最低收购价水稻收购执行什么标准?
答:水稻继续执行上年收购价格,即:国标三等品价格每市斤1.55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水分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4.5%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杂质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整精米率低于49%的水稻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问:2015年国家临时储存玉米收购执行什么标准?
答: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执行标准为,国标三等品玉米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元/斤,相邻等级之间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水分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4%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65%,并扣价0.15%作为烘干费;低于或高于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和增扣价。杂质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色变粒按不完善粒归属,不完善粒超过15%或生霉粒超过2%的玉米不列入临储玉米收购范围。
问:同上年相比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有哪些调整?
答:水稻质价政策没有变化,收购期提前至10月10日,结束期由原来的3月31日提前至2月29日。玉米临储收购价格由原来的国标三等品每市斤1.11元调整到1.00元,每市斤下调了0.11元,收购期提前至11月1日,结束期仍为4月30日。生霉粒严格执行2%以内标准,对达不到质量要求规定的玉米,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其中不完善粒中生霉粒含量超过2%的,要按规定用途使用。
问:执行政策性粮食收购的指定库点有哪些,对这些库点什么要求?
答:各指定收购库点,开始正式挂牌启动收购前,必须将收购质价政策张榜公示,在库区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提纲,安排专人解答问题,让农民交售放心粮、满意粮。对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确保做到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应收尽收。严格遵守国家粮食局提出的“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想千方设百计为售粮农民提供方便。提高验质、检斤和过筛卸车等主要环节的工作效率,减少农民排队等候时间。多开头、快接卸,延长工作时间,保证农民当日送交当日接收。合理增加清理、筛选设备,为农民送交合格粮和增收提供服务。
问:为保障我市农民余粮顺畅销售政府出台了哪些有效措施?
答:为营造余粮销售的宽松环境,保证农民余粮销售顺畅有序,市政府以明传电报的形式,出台《关于保障全市农民余粮销售顺畅流通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公路等部门,从2015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在余粮销售高峰期间要开辟“粮食购销绿色通道”,全市境内各级公路不得设卡堵截农民售粮车辆,减少农民售粮成本;公安机关增派警力,维护余粮销售秩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做好粮食收购仪器设备的检测鉴定工作;工商部门要全面维护余粮销售市场秩序,防止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的粮食购销企业和个人进入市场;农发行要及时、足额保证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供应,避免因信贷资金投放不足发生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物价监管、税务、国土资源、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在余粮销售期间进行的检查工作不得影响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等正常经营活动;粮食部门要对余粮销售市场进行排查,对未经许可从事收购的非法组织和个人坚决制止;各地电台、电视台、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与粮食部门携手,及时报道余粮销售相关政策和价格走势等信息。
问:农民在收获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答:农民在收获期应该特别注意产后储存管理工作,特别要重视玉米的产后保管,近年我市玉米生霉问题连续发生,主要原因就是“地趴粮”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广大种植户应该引以为戒,利用玉米、高粱等硬秸秆垫底,采取码趟子、上栈子、吊棒子等有效措施进行离地保管,切实减少损失,提高品质,防止出现坏粮现象,确保增产增收。
问:农民和生产者在收购期间遇到问题向谁来反映?
答:市粮食局,市农发行,中储粮海伦、肇东、绥化直属库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协调、指导和服务,在粮食收购期间将设立监督服务电话,农民可直接拨打相关电话,咨询反映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市粮食局0455-3589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