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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闲置房屋应合理利用
http://suihua.dbw.cn   2015-06-28 17:01:49

  编辑同志:

  最近,因事回了几趟海伦农村老屯。我家老宅早年转由一侄子居住,可是侄子已到城里打工并在城里买了房,没人居住的老宅成了闲置房。笔者看到,在老屯像我家老宅这样闲置的房子为数不少。

  眼下,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越来越多,有的是长年在外打工,特别是夫妻两人都外出打工,有的还把孩子也接进了打工地的城里读书。其中有相当一些人在打工地城里买了房子。农村老家的房子平时都是亲属或邻居照看,也有的空闲房子没人照看,有的闲置房屋门窗破碎,房前屋后杂草丛生,显得破烂不堪。 随着城乡统筹推进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这种现象将会越来越严重。这至少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影响农村村屯的统一规划,不利于村庄的治理与发展;二是存在安全隐患,不利于村屯的治安管理;三是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拆除老旧住宅。对于已落户城里及有城里落户意愿的农民在农村的破旧不堪的老宅,可鼓励其拆除,村集体可予以适当补偿。

  改善贫困农户住宅条件。各乡镇政府可在创新流转制度上做文章,在完善统一征地制度,实行农村宅基地公平置换原则,可以通过适当补助鼓励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购买已无返乡可能的农民的房屋状况尚好的房子。这样既能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改善生活条件,又能使农村的闲置资产得到充分利用。

  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各行政村可从实际需要出发,购买或租用闲置房,用于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如建立文化活动中心、村图书室等,活跃农民文化生活,为农民提升农村精神文化水平提供配套设施。

  发展乡村企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乡村企业和有条件的农民购买或租赁闲置房屋,将其改造成生产加工车间,这样既发展了村屯生产加工企业,又可缓解农村企业用地难题,还有利于使农民成为离土不离乡的新型农民,解决企业用工难和农民就业难的问题,可促进集体和村民收入的增加,可实现多方共赢。

  复垦开发。各乡镇政府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在尊重农民自愿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引导农民将拆除房屋的地块复垦成耕地,既让农民得到宅基地的增值收益,又扩大村集体土地的面积。

  读者 王佐理

 
作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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