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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失德妻诉离法官批评夫悔改
http://suihua.dbw.cn   2015-06-17 16:43:51

  东北网绥化6月17日讯  日前,安达法院铁西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郝某1984年举行婚礼(未登记),婚后育有一子,儿子已成家并生有一女一子。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因原告酗酒、殴打被告,被告起诉离婚。法庭在依法立案后,法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情况,耐心劝导双方为子女、孙子女着想,并对被告酒后失德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使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原告承认了错误,取得了原告谅解,原告主动撤诉,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作者: 刘明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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