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6月15日讯 今年春耕前,兰西县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共接受5家金融信贷部门和公司发放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贷款37笔、金额1846万元,打破了多年来春耕生产资金短缺的“瓶颈”,让兰西的春耕生产如鱼得水,顺利进行。据悉,2014年至今,兰西县整合多个新型经营主体共接受发放贷款3331万元。其中,2014年发放的1485万元贷款全部收回。
2014年初,兰西县制定出台了《兰西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规范抵押贷款程序,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探索解决规模经营主体资金瓶颈和贷款担保难等问题。
该县积极协调搭建金融机构与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的平台,为金融主体的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开展确认确权监管等服务,对资金的发放和回收提供有力保障。通过沟通,引进哈尔滨银行肇东支行来该县开展此项业务;同时与中信集团合作,成立兰西中信农业有限公司,推进信托经营和订单经营,由公司为规模经营主体提供农业贷款,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8万亩。截至目前,已经有农村信用联社、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哈尔滨银行肇东支行和兰西中信农业有限公司等5家金融信贷部门和公司1年多累计为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多个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3331万元。今年年初,兰西县长江乡光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邹晓辉书面申请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用于今年水稻种植扩大再生产。经县土地经营权抵押管理办公室与兰西县农业银行联系并组织考察,认为其符合贷款条件。合作社用10份机动地承包合同和14户社员的574.64亩10年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长江乡经管站、长江乡聚宝村对所抵押土地进行了确权确认,同时会同银行进行综合评估,农业银行根据资金需求和抵押价值为该合作社提供三年期限循环使用贷款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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