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6月11日讯 5月10日,望奎县火箭镇厢红二村居民赵某走进了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前夫拖欠孩子抚养费问题寻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认真了解情况后,指定火箭镇法律援助站认真调查,找双方当事人谈话,进行法律讲解,经双方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调解协议书》,赵某前夫同意在今年年底前,把拖欠3年的孩子抚养费一次性补齐。
“法律援助中心帮我解决了一个大难题啊!热情的服务、无偿的援助,让我感觉到了亲人般的温暖,它真是我们困难群众的主心骨。”得到法律援助、成功解决问题的赵某喜极而涕。
近年来,望奎县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作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的“实事工程”重点推进,通过及时、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3年来,这个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民事、刑事、非诉讼案件总数达到309件;其中,2013年办理各类案件63件,2014年办理各类案件222件,今年已办理各类案件24件。
这个县在财政逐年递增工作经费的同时,把积极争取法律援助经费作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大力争取省、市主管部门的工作支持。几年来,法律援助经费逐年递增,有力推动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同时,严格规范、全面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这个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各乡镇、县信访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单位,以及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3个,其中,今年新设立了驻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困难群众能够尽快找到法律援助机构。各工作站制作了统一的公示栏、内部制度,印发了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单,积极开展援助知识宣传,耐心细致提供法律咨询,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进行初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这个县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把《黑龙江省法律援助办法》相关规定的案件范围落到了实处,并扩展了援助范围,将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五类弱势群体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较好解决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