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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萍,用真情融化心灵的坚冰
http://suihua.dbw.cn   2015-03-17 16:06:11

  王淑萍,是北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她用真情感化青少年的心灵,用法律维护青少年的权利,用维权和帮教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以来,共办理批捕、起诉案件1000余件,批捕准确率、法院判决率均达100%。

  对未成年犯罪,王淑萍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和“案前预防、案中帮教、案后回访”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模式,同时,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她像父母对待孩子、医生对待病人一样,向失足少年时时播洒关爱的阳光。在办理未成年人司某涉嫌伤害一案中,她从看守所得知司某患病需住院治疗,但司某法定代理人不知去向,经请示主管领导,及时变更了强制措施,使得司某能够入院治疗。通过人性化的办案措施和细致入微的工作,犯罪嫌疑人司某被感化,他表示一定重新做人。在办理某中学李某等3名学生故意伤害案中,通过到学校调查,得知李某等3名同学以前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班干部、学校和老师恳请给予其从轻处罚,因李某等3人系在校学生,系未成年人,民事已赔偿,经研究最终对3名学生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李某等三人得以继续在学校学习。

  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送法进校园活动,有针对性地到各中学讲法制教育课。王淑萍多次和派出所、妇联到绥化各中学讲法制课,受教育人数1万余人。在公正执法的同时,也常怀为民之情。她还带领科室连续三年对北林区连岗中学宋雪、耿亚迪等四名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同学进行了资助,给他们送去了衣物、书包、笔、学习资料。受资助的同学深受感动和激励。去年受资助的耿亚迪以64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绥化一中。

  通过法律监督,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能否到位,能否收到实效,最主要的是能够及时发现执法办案人员违法侵权行为,由于王淑萍在监督上求真务实,3年来,追捕、追诉漏犯18人,追捕追诉的被告人均判处刑罚,纠正公安、法院违法10余件。她在办理全某入室抢劫案时,法院判决未依法认定全某同案犯何某抢劫未遂法定从轻处罚情节,而认定抢劫既遂,发现法院判决错误,及时纠正,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立即启动再审程序予以改判,何某由有期徒刑10年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刑期被缩短并提前释放。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王淑萍先后被评为全市首届优秀女检察官,全市检察机关模范办案能手,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多种荣誉称号。她所带领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被确定为黑龙江省检察院工作联系点,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1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作者: 张冠虹 许宏伟    来源: 东北网--绥化日报     编辑: 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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