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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被人挤动起拳脚将人伤
http://suihua.dbw.cn   2015-03-16 16:32:08

  东北网绥化3月16日讯  日前,海伦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乘坐公交车发生摩擦引发的刑事案件。

  2014年8月的一天上午,小肖外出办事乘坐公交车,乘客小宋挤到了小肖,小肖和小宋发生争吵,进而演变为拳打脚踢。在争执过程中,双方都受了伤。经鉴定,小宋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小肖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后来,小肖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故依法判决小肖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作者: 冯国春 赵媛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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