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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一照相馆老板竟私刻派出所公章
http://suihua.dbw.cn   2015-01-09 16:07:34

  东北网绥化1月9日讯  近日,肇东法院审理了一起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李某在肇东市婚姻登记处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同时承办打字、复印业务。2014年10月,某村离异妇女张某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单身户籍时,工作人员要求其到派出所在婚姻状态栏目中标上离婚字样,并加盖派出所公章。为省去往返路费,张某到照相馆找到李某,李某收取50元后,采用电脑比对方法,私刻了一枚派出所印章,将张某户口上婚姻状态栏目中写上了离婚字样,并加盖了派出所印章。案发后,民警将李某传唤到案,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此,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作者: 常文沫 郑伟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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