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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酿事故车损人伤被判缓
http://suihua.dbw.cn   2015-01-05 16:16:50

  东北网绥化1月5日讯  日前,海伦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驾驶员王某内向、倔犟,对任何事情都满不在乎,特别是在全国各地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确保道路交通人身安全、整治酒后驾车,对一些交通肇事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报道期间,其在知晓的情况下,置若罔闻。于2014年5月的一天晚上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海伦正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某商店门口时,因行驶偏离道路主道,过于靠右侧,撞到停放在路边的一辆轿车上,造成两车损坏及路人韩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冯国春 封超    来源: 东北网--绥化晚报     编辑: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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