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促进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开发
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开发与节约和保护并举、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前提、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提高水、土地等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水平,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进一步完善区域主干网架结构,消除电网薄弱环节,增加电力供应,减少线路损耗,提高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大力发展新型能源,重点扶持庆安生物质能发电、新金沟风力发电和望奎秸秆发电项目建设。加快取消分散式小区供热,实施热电联产工程,扩大集中供热规模,推广应用节能锅炉。“十一五”时期,所有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不断扩大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和比例。到2008年,绥化城区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到2010年,肇东、安达、海伦城区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其他6县使用率下降到50%。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现在的1.5吨标准煤降到1吨标准煤。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落后农业机械。在公共设施、宾馆商厦、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电照明产品。扩大肇东金玉燃料酒精生产规模,加快太阳能禽舍、日光节能温室等能源设施建设,推广望奎猪—沼—菜等种、养相结合的能源生态工程建设。
(二)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大力推行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杜绝跑冒滴漏。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中水回收利用设施建设。推进企业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到2010年,污水再生利用率要达到30%以上。增加可利用水源的范围和总量,防止地下水过度开采。实行水资源价格调控,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实行阶梯水价。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旱田区要推广深耕深松、微灌、水肥一体等旱作节水技术;水田区要根据不同条件,建立和完善节水栽培模式和灌溉制度,推广浅湿节水灌溉新技术。“十一五”时期新增水田和旱田节水灌溉面积6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5万亩。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对矿产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建立健全资源勘察、矿权处理和矿山开发的准入制度。加强对化工、建材、纺织、轻工等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减少建材产业对土地的依赖和破坏。推广使用高强度、耐腐蚀金属材料,推行木材节约代用品。改进产品包装,节约包装材料。引导消费者转变观念,倡导简洁实用型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
(四)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认真搞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严格按照规划安排用地。建立耕地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坚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严格控制砖窑用地规模,禁止新建、扩建黏土砖生产线。加强乡镇、村屯规划工作,贯彻落实集约用地原则。建立严格、科学、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努力盘活土地存量。完善土地规划审查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坚持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加快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的高稳产农田建设,逐年扩大高产稳产农田占总耕地的比重。
(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积极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机电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包装物的回收,采用现代科技成果,实现废旧物品的再生、循环和综合利用。到2010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制定有利于废旧物品和城市垃圾等再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推进企业对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固化成型和青贮、青黄贮、氨化、微贮养畜等技术的综合利用,实施秸秆(稻壳)发电供热工程,提高秸秆处理利用率。应用配方施肥和生物农药、种子精选、包衣、药剂拌种、精量播种等节肥、节药、节种新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和种子的利用率。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重点,培育循环型产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资源协作,推进废弃物“零排放”。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把上游企业的废弃物转化为原料资源,延长产业链条。进入开发区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土地、能源、水资源利用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企业之间尽量实现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的共享,实现废弃物与副产物的相互利用,减少资源消耗。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电力、化工、医药、水泥等行业清洁生产,积极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不断扩大循环经济覆盖的领域,把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以生态链为纽带统筹规划,建立循环型社会。
三、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以建设生态市为目标,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整治,提高城乡环境质量,实现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一)搞好生态建设。组织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完成阶段性建设任务。强化对水源、土地、林地、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重点实施好“三北”防护林、村屯四旁造林工程,加快护路林、护村林、农防林和水保林体系建设。“十一五”时期新增造林面积80万亩以上。推进黑土地综合治理、草原综合治理、中小河流域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2万亩。在西部县(市)建立基本草场保护区,通过人工种草、草原休牧禁牧等方法,改良恢复草场200万亩。加强肇东沿江湿地、望奎西洼荒、安达东湖湿地、呼兰河中游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管理,保护生物多样性。研究、推广生态农业生产关键技术和模式,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态系统。
(二)加强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运用经济手段,推进城市大气污染、流域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推广清洁能源和洁净煤技术,减少烟尘、粉尘对大气的污染。加大对老污染源治理力度,努力完成呼兰河流域排污治理任务,控制新污染源产生。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加大面源污染防治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保护好城市饮用水源,加强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到2010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城市大气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控制在0.1毫克/立方米以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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