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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法官寄语+教育指导令”让判决有温度

来源:绥化日报 2025-05-20 字体:

特约记者  张静怡

  “人的一生,每一秒都值得珍惜与纪念,走过的路不能重来,但所幸你未来的路还很长,判刑只是对你错误行为的评价,并不是对你未来生活的评判。只要你能吸取教训,痛改前非,认真接受改造,未来的生活仍然掌握在你自己的手中。”

  这段文字来自兰西县人民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刑事判决书中,主审法官亲笔所写的一段“寄语”,寥寥数语表达了法官对被告人小华知错能改的殷切希望,这是兰西法院首次在刑事判决书中以附录“法官寄语”形式,在庄严的法律文书中融入人文关怀的司法延伸,寓教于审,温情挽救。

  经了解,被告人小华的父母在他7岁的时候就离异了,其母亲于2024年病故,其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小华跟年迈的爷爷共同生活,被告人本是青春绽放的年纪,却因家庭教育的缺位、法治观念的淡薄,过早进入社会结交不良朋友走上了犯罪道路。犯罪时未满18周岁,被判处刑罚。为此,案件承办法官针对被告人情况进行释法明理教育,并写下“法官寄语”,希望在依法判决、严惩犯罪的同时,给予被告人教导与希望,指引他们从偏离的人生轨道上回归正途,重拾生活信心。充满温情的“法官寄语”令被告人声泪俱下,其当即表示一定会痛改前非,不负期待。

  此外,主审法官还通过向其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针对小华(化名)成长背景、身心特点提出具体家庭教育指导方案,责令监护人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关注小华的身体、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并及时干预、纠正不良行为,培养良好品行。以法治力量推动家长履行教育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拿到《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被告人父亲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郑重承诺今后将积极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及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积极引导和教育其遵纪守法。

  一纸裁判文书,一则“法官寄语”,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有法亦有情。近年来,兰西法院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帮教工作机制建设,从开庭前到庭审中至判决后,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政策贯穿案件全流程,全方位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从法理、思想道德、人文关怀等方面给予未成年被告人更多的启发和管护,将融爱于教的理念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彰显司法温度与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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