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1月19日讯 ( 王宝 李思齐 ) 近日,被执行人廖某将全部赔偿款送到青冈法院,法院执行法官兴亮亮和执行干警于捷立即组织案款集中发放,9名申请人拿到全部赔偿。
2023年2月,廖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正常行驶,对向的王某驾驶一货车正在超车,廖某为躲避该货车向后倒车,但还是与王某驾驶的货车相撞,致使车上乘客9人受伤。经交警大队责任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执行人廖某和9名乘客无责任。9名乘客待康复出院后将司机廖某诉至青冈县人民法院。经青冈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廖某虽在事故中无责任,但是廖某驾驶的客车属某运输公司,而廖某为该运输公司的股东且运营该客车收入并未计入公司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某运输公司赔偿王某、张某、李某、赵某等9名乘客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廖某对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廖某没有如期给付赔偿款,2023年12月,9名受害者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9名申请人均是这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受害者,这起案件均由执行法官兴亮亮承办。兴亮亮带领团队干警于捷、马泽熙多次接待9名申请人,了解诉求,并通过申请人提供线索将被执行人廖某拘传回院里。廖某表示自己现在没有钱,无法还款。兴亮亮考虑到廖某只有继续运营客车才能有收入还款,如果将廖某拘留,只能起到惩戒效果,并不能履行还款义务。于捷提醒廖某是否有财产可以作为担保,如果担保价值足够,可以暂不拘留,给廖某时间筹措赔偿款。廖某提出可以用其父亲的房产作为担保,在今年11月份前偿还全部赔偿款。兴亮亮带领于捷、马泽熙分别和9位申请人沟通,最终申请人同意,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