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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校劳动纠纷

来源:绥化日报 2024-10-18 字体:

  东北网绥化10月18日讯 ( 关森 全媒体记者 宋一枫 )     “感谢仲裁院的用心调解,帮我们拿回了应得的补偿……”10月15日,当事人李某等9人将一面镌刻“公正审判解民忧人民仲裁为人民”的锦旗送到绥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手中,对仲裁员的认真负责与主动作为一再表示感谢。当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市检察院联手调解了一起因民办学校辞退教师而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涉案金额2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9月24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接到多名教师的仲裁申请。申请人称被某民办学校辞退,但对补偿方案强烈不满。仲裁院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该学校工作人员,了解到是因为校方管理人员变动,没能及时就补偿方案与被辞退教师进行有效协商和沟通,从而激化了矛盾。找到争议源头后,仲裁员积极协调双方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根据市人社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与仲裁衔接的实施意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案情第一时间通报给市检察院,市检察院指派专人全程监督指导调解工作。在双方积极配合下,调解工作顺利展开。

  在争议调解过程中,仲裁员多次与双方进行电话沟通,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现场调解。充分了解双方需求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相关规定,仲裁员进行了逐条讲解,并提供了具体指导。市检察院监督员对调解工作程序进行了现场监督,对仲裁员释法工作及时给予确认。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除两人不符合补偿条件外,其余9名教师全部与校方就经济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调解工作不仅保障了被辞退教师的自身利益,也帮助民办学校化解了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在维护双方权益的过程中找到了最佳平衡点。此次调解工作,是裁检衔接、联合调解的一次成功范例,为解决群体性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有效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97起,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表示,仲裁院将继续秉持“公正为民”的原则,与各相关部门紧密合作,进一步优化联动机制,提升调解效率,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加油。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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