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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在空中跳舞,它命令我放声歌唱”

来源:绥化晚报 2024-01-19 字体:

——大路朝天诗观与诗作掠影

齐凤艳

(一)

  午后我一边读着大路朝天的诗作,一边脑海里思绪纷纷。偶然抬头看见鸟鸣将窗外的白、绿、黑、蓝都吟唱得更明亮起来。然后再回头重读《其实注定的是遗忘》中的几句,“像刚穿过的地下通道/吹萨克斯的青年/不发出声音大家就不会看他一眼/像身边的朋友在热火朝天地打牌/我坐在一旁写诗/不记下这些文字我就觉得这是/空白的一天/就会把自己又忘了”,我不由得想到,写诗,就像歌唱或鸣叫,从而使自我、生活、事物等及其中的内含显著。诗,即歌。并且,诗即志,记录从而抵抗时间之洪流的冲刷。

  诗人一面通透地认识到“其实注定的是遗忘”,一面又重负加身,以诗铭记。昨天在林清平的哲思小文中读到:“如果真的看透了人生,你就不会只做名利和权力的奴隶,你就有了认识自己的闲情和雅致。”大路朝天诗作《诗人》中的诗人就是一位超越名利和权力的人,他们秉承美好愿望,执着地观察变化与发展,认识事物和世界的本质的诗艺追求。所以,诗人们的“闲”是表面的闲,而他们的“雅致”体现在“诗是崇高的追求,因之艰难的人生历程也显得壮美、典雅、神圣、宏阔而光彩夺目。”(昌耀语)

  诗对生命与人生意义重大,它用语言建立了一个家园,诗人能在其中驰骋和安放心灵、情感、思绪,实现个体与世界的别样往来和交融。对此缓声慢语的大路朝天有自己相对低调的表达:“我是学文科的/可以描述吴刚砍树的声音/但不能把嫦娥和玉兔/发射到月球上去/我是空想社会主义”(《我是学文科的》);“我们给自己准备了肥皂剧或者爱情/甚至我这稀罕的诗歌/这时候/生活才如同章鱼的触角/一点儿一点儿深入我们的身体/活成流水线之外不再按部就班的那一部分/这时候我才可以写下/五光十色/天马行空”(《一个打工诗人在滨城的夜晚》)。

  诗歌的功用是什么?就是在黑夜里和天空上,通过冥想的驰骋,精神的奔突获得安慰与超拔。诗的救赎或助益常常都是情感的、理趣的、哲思的,而不是物质的。诗是流水线之外的那一部分。写诗是海子所说的“走在路上/放声歌唱/大风刮过山岗”,是大路朝天在《我们都是北方有四季的人》中写的走过泥泞、捧过鲜花、“熟稔生老病死爱恨情仇”后,“眼中充满了光亮”地“从庸常的日子里走出”。

  “没有入世之心/你就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废物/像一只埋首的鸵鸟/眼睛里揉的都是沙子”(《一颗心可以包容不仅仅自己的躯体》)——读大路朝天诗作,我看到,他于诗中的“出走”,不是避世,不是只纯审美,不是只形而上的冥想。大路朝天的很多诗是带着“与生存发生真切摩擦、带着生活质感和鼻息的诗”(陈超语),他的写作朝向的是陈超所说的“充实”的诗:“生活细节、体验、感悟、思考,不仅要诚实,还得真正有新意,有新鲜清冽味道,像早晨猛然打开窗子一样。”在这个层面上,评论家李犁这样赏析大路朝天的诗:“他的诗歌实而重。实是指他不写那些虚幻的东西,重是说他的诗歌承载了太多的经验和思考。……而在独特的发现中放进了深刻的思,诗歌就有了力度和高度。”所以大路朝天的诗作让读者“能像嗅到蔷薇的香味那样嗅到思想”。(艾略特语)

  当一个诗人的“一颗心可以包容不仅仅自己的躯体”,他的写作就不会停留在自我表现,如果这样,他的自我最终将塌陷萎缩。在《其实注定的是遗忘》一诗中,我们看到,大路朝天的写作是发生在“热火朝天”地“打牌”的朋友身边的写作,在《一颗心可以包容不仅仅自己的躯体》中,我们看到,生活和人间时时萦绕在他的心灵和脑海,爱、美好、丑陋、悲喜、高尚时刻都是他的凝望。由此,他的自我是扩大了的丰盈的自我,他的诗歌世界是生气灌注的一片多姿的天地。

(二)

  每位诗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像王安石诗句中所描述的那样“杖策窥园日数巡,攀花弄草兴常新”。而《圣经·旧约》里的一句话是:“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所以,诗歌要常写常新需要诗人有奇巧之思、颖慧之语、高妙之艺外,还需要诗人个人经验的独特性或在普遍经验中发现不同寻常的诗意的能力。我想,大路朝天在上面几方面都显示出了他的诗歌才能。

  乡愁是古今中外诗歌的一个永恒的主题。评论家宁珍志关于大路朝天的乡土诗“从故乡的土地与民族的历史中发掘诗意”的论说,点明了诗人视野与诗思的开阔度,而他乡情中的小情调亦能引人入胜。《小偷》中,大路朝天以活灵活现的语言、深思熟虑的短句描写孩童偷玉米时顽皮得令人忍俊不禁的梦境,来表达对童年的眷恋,对乡情的吟诵。一系列体态、动态和神态描写的词语和短句,浓缩着难忘的岁月、悠长的怅惘和由戏闹到凝重的心绪:逝去的美好岁月一去不复返了,其中的人有几个能够再谋面呢。“诗歌凝重了,但是大路朝天的表达却是非常的轻松自如流畅”。评论家李犁对大路朝天诗作特点的这一总结里,我也看到,这是大路朝天的处世哲学和行事个性使然,他宽裕兼淡然的表情下,是细腻和凝重。

  当诗人讲故事,分行使普通的文与众不同,诗意了一把。一旦分行,平凡人物和小事就被成功地弹去其上烟尘,其中的人、情、意、味被从其他日常之流中捞出来,提醒我们要认真对待它。分行有警醒、祛除遮蔽的立竿见影之功效,使人生和生活中的碎片得到文学的关照,从而闪亮,反过来照亮人,慰藉人。读大路朝天的《七十年代的点心——太姥姥去世20周年祭》和《几十年后我才知道那是梓树》,我流泪了,这就是诗的感召力,让读者的情感苏醒,悲伤或热爱复活,知觉重新敏锐。另外,这两首诗里,无论是前者中故事的普遍性还是后者中情节的独一性,都是诗人把自己的经验和其中的情感扎根在话语中,并且诗中“恰切成熟的口语成分”颇能够令诗作“于诚朴中求真切,于直接中求隐奥,有着内在、湿润而透明的品质”(陈超语)。我想,这是大路朝天所一直追求的诗歌写作手法和艺术效果。比如,他这样描写他理想中的诗:

我想要的诗


它是简单的
但不是表相的


它是朴素的
但不是随意的

它是明白的
但不是浅薄的

它可以是断续的
但不是口吃的

它可以是补食的
但主要是母乳的

它不复杂
它是DNA的

  如此,我看到大路朝天对诗歌和诗歌写作是有深刻思考的。他不搞矫揉造作的文艺腔,不构设崎岖的修辞,而是以晓畅、接地气且具有个性标志的语言和诗思召唤情感、慰藉心灵、关照现实人生。

这样一个上午



  我蹲在花瓣雨里
  看蚂蚁
  嫩黄的草芽围绕着它们的窝

  我把那些下面没有蚂蚁的石头都搬走
  搭了一个台阶
  这样路过的人
  如果有闲适的心情
  很方便就可以走到这片桃林里来

土豆

昨天
在刚收获过的田野里
我挖到了
一个土豆
黄澄澄
光溜溜
拳头那么大
我捧着它
以为找到了
大地的心
……

  两首小诗以人性的光辉烛照读者的心灵。没有豪言壮语,没有神话了的事件,大路朝天在微渺中写出的美好的弥漫、温暖心性所达到的天地宽广和金子般的心灵打开的澄明世界——他创造美丽的神话,滋润人心,读这样的诗作,是饮清泉,听梵音。

  从《秋日之诗》《在清醒中》等诗作,我看到了大路朝天在历史与当下交织中展现出的思之深邃,尤其是当这深邃达致的是情感、经验与智性一起交融出启迪的欣悦时,这些诗作就具有了质实的精神重量。这种重量,在《城市碎片》《其实我还有很多事》中,因为对现实的关怀(当然这关怀包括批判和异议)而进一步彰显了诗人的博爱和担当。当然,大路朝天不是以口号式的语言来显示这一切的,而是依赖于他低沉的片语中所书写事物的具体和真实以及其调性的恳切和真诚。再比如下面这首《我的乡亲们》:

我的乡亲们

植被毁于战火和避暑山庄
这片丘陵枯峻
老市长自我勉励说:
因为干旱
所以我们朝阳人办事没有水分

在农村集市上
一个小贩拿着喇叭喊:
一分钱不敢花
一看就当不了老婆家

他是要挤干拥挤的人流中
每一滴水分
让自己的生活滋润起来

  除了具有上面所说的大路朝天诗作的特点外,《我的乡亲们》里,简单词语、平常场景和调侃语气中纠结在一起的各种情感、慨叹、思忖使诗歌一面构建出杂糅的浓缩文本,一面突破水滴的曲面张力般向历史追问困苦的根源,向眼前期盼光明的未来;而当它所追问和追索的最后回到农村集市的贩夫走卒之“过日子”的状态时,这不是诗意和境界的“坠落”,而是在向下的姿态中实现向上:一方面,文学通过揭示生活本真样子达致对人的关怀,另一方面,带着同情之心的“揭所有人的老底”在读者心中激起的悲悯自己和他人之心会将悲悯传播。总之,这首诗,和大路朝天的很多诗作一样,在对个人生活观感的一个瞬间的吟诵中,将个人主体经验性的、细节上的、叙述性的诗节,引申到一种举重若轻的整体性的提问和包容,体现了对写作材料的敏识和对求真意志的坚持。

  (三)

  就像他的诗作《我总是想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的题目所直抒胸臆的那样,大路朝天是希望他的诗也能“做事”的(就像他一直在为诗歌做事一样)。在《太阳》这首是中,他的心愿的表达则是委曲的:“我只回报了一个比喻”和“应该扔到垄沟里埋起来”表达了诗人要不断在泥土中成长,从民间和具体中出发,回到民间和具体的诗歌理念和创造宗旨。“太阳照耀着蔚蓝爱琴海/和希腊白色大理石的神殿/照射着我辽西的黄土地”——诗是一种光亮,大路朝天在向着天空的追索中,始终将自己根植在土壤里。这就是周庆荣所说的“我认真地望天,却说出自己对大地的热爱。”是的,要言说。在《秋日之诗》中,大路朝天写道:

唱歌写诗暴走
出汗呕吐还是大小便
或者纹身的刺痛
他总要把活着的感觉分泌出来

不管帽子里有没有镍币
他都要唱出来

  因为“黄金在空中跳舞/它命令我放声歌唱”,因为一颗星,“用它的生锈的别针/竟然触到了我”。(曼德尔施塔姆诗句)

  齐凤艳,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有诗歌、散文、文艺评论发表在《文艺报》《中华辞赋》《扬子江诗刊》《诗选刊》《绿风》《散文诗》《星星》《海燕》《诗潮》《散文选刊》《芒种》等刊物。著有诗集《齐凤艳诗选》,出版独译合译双语诗集11部。

  大路朝天,原名刘浩涌,1972年生于辽宁朝阳,蒙古族。历任《东三省诗歌年鉴》(辽宁卷)、《2012-2017大连市优秀文学作品集》(诗歌卷)、《2018大连文学年选》(诗歌卷)主编。入选大连市十位有影响的文艺人物。诗集《写到舒服为止》获辽宁文学奖,另获《海燕》诗歌奖、《诗潮》诗歌奖等。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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