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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市场监管局联合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进行信息比对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质量

来源:绥化日报 2023-06-21 字体:

  东北网绥化6月21日讯 ( 全媒体记者 毛瀚英 ) 年初以来,肇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肇东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以每两个月为一期,对肇东市新增市场主体开展了关于市场主体申报承诺制登记的住所信息比对工作,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质量。

  自2020年10月起,肇东市市场监管局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度,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度的实行得到了企业群众的一致好评,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市场主体实际经营场所与执照不匹配、登记场所不真实等情况。为解决承诺制登记的后续监管问题,保障市场秩序稳定,提高市场主体登记质量,市场监管局自今年初开始,以每两个月为一期,对肇东市新增市场主体开展了关于市场主体申报承诺制登记的住所信息比对工作。市场监管局与肇东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联合对承诺登记的住所信息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核查比对。截至6月份,已分三批次完成新成立150户企业的信息核查比对工作。三批次新成立企业承诺登记的住所信息一致率分别为100%、100%和92%。对相关信息分析发现,住所信息核查不一致的原因为市场主体登记后房产产权人变更房产信息;房主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市场主体登记时依据购房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进行登记备案等。暂未发现市场主体登记申请人员使用虚假住所材料登记的情况。

  在此项比对工作落实过程中,对于存在申报承诺制登记的住所信息与房产登记信息不一致的企业,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将依法开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置。对未依法变更登记(备案)的市场主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依据《绥化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对不如实申报住所(经营场所)而取得虚假登记的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市场监管局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转发宣传等渠道及时发布宣传报道,对住所承诺制登记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加强普法宣传。


编辑:张桂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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