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延洲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论述全面依法治国,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统计法治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深学细悟、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见真章,持续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和依法治统水平,以实打实、硬碰硬的举措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主动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高瞻远瞩、主题鲜明、思想深邃、内涵丰富,科学回答了前进道路上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新任务,我们必须胸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是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是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决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好发挥法治在统计事业发展进程中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好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提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做到五个“牢牢把握”,为我们全面、系统、科学、精准学习掌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其深刻内涵,着力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将其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作出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统计事业发展把舵定向、谋篇布局。我们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统计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将省、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落实落细,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清除阻碍统计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顽瘴痼疾,不断净化统计生态,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合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好环境。
三、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拓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们要勇挑重担、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决策部署细化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之中,积极开拓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要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统计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营造敬畏统计法、学习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精准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和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要积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效能。要积极严格依据国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标准,规范认定严重失信企业,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扎实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绥化调查队党组成员、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