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纪实
全媒体记者 廉红
6月10日至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来到黑龙江,检查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并就黑土地保护立法进行调研。栗战书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做好环境保护领域立法、监督等工作,推动环境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效,用法治力量保障美丽中国建设。
绥化市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行动。
市委书记张宝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栗战书委员长在我省检查调研时的讲话精神,并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张宝伟要求,全市上下要把学习贯彻栗战书委员长的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久久为功,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翻身仗。
绥化市委全面对标对表栗战书委员长在黑土地保护法立法座谈会、黑土地保护座谈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座谈时的讲话要点,围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关于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在我省检查调研时讲话和指示精神的部署要求,结合绥化实际,细化分解任务,确定了33项重点落实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对所承担的11项任务按照“四个体系”要求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落实部门、考核评价、督导问责等要求,全力抓好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打出“组合拳”:出实招破难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作出部署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二要深入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勤贯彻落实部署要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扎实做好环保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听取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持续用力督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突出问题。三要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对标对表栗战书委员长指示要求,牢牢把握建设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目标定位,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实效,彰显人大一线形象、一线担当、一线作为。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组成检查组深入海伦、望奎、肇东、兰西等地,围绕环保法实施情况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等八个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实地检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研究办理意见。市委书记张宝伟高度重视,在执法检查报告上批示:环境保护法的执法检查还要加大力度,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绥化天更蓝水更清,百姓生活环境更宜居。
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对照环保法和责任清单,按照环境保护的职责分工,压实落靠责任,是执法检查的重要监督内容之一。检查组对各地开展河流污染防治管控以及疏浚清淤、河道清理、生态修复等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特别就解决农村集中式饮用水安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等突出问题和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垃圾二次污染、污水直排的根治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不符合法律要求不放过。
环境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单靠生态环境部门是远远不够的。绥化市政府根据环保法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所负的环保职责,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合力,齐抓共管,形成“全市一盘棋,全民参与环保”的新格局。进一步健全政府环保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文明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委员会、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落实环保“一岗双责”与联动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查案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组合拳”。
绥化市各级政府将环保投入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建立环保投入增幅与经济增长速度相协调的增长机制,逐年增加污染防治的环保专项资金。在全市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进一步延伸环保工作的监管触角。为不断提高监测和监察能力,各级政府加强环保队伍的培训力度,整体提升了环保队伍综合素质和环境执法水平。
强化监督执法:治污“火线”亮剑
把环保法实施监督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对表,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按照省人大工作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作用,牵头组织了环保法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从7月13日下发工作方案开始,已经开展了一周时间。检查组分别深入10个县(市、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人大常委会环保法执法检查组反馈的17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前期执法检查问题清单,排查问题是否落实整改,是否符合整改要求,已完成的问题是否出现反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是否按序时进度推进。同时,逐条逐项对照栗战书委员长在我省检查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梳理总结我市在推进环保法全面实施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宝贵经验。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的根本遵循,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解决重点领域突出环境民生问题进行监督执法,勇敢“亮剑”,督导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坚决打赢三大保卫战。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分时分类分区、联防联控联治,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个标志性战役。坚持城市问题周边治,深入推进“三重一改”散煤污染治理,持续抓好棚户区搬迁改造或改为清洁能源替代、农村地区燃煤散烧改为生物质替代、用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方式改造。强化秸秆禁烧,严格执行“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政策,完善网格化管理,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整体问题局部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管控,针对施工工地进行严管、严查、严治。加强工业企业堆场环境监管,加大异味产生企业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排查异味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坚持末端问题源头治,多措并举实施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深入打好劣Ⅴ类水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2个标志性战役。研究国控断面水质变化趋势,根据问题、时间、区域、对象、措施,精准查找污染成因,结合污染控制单元,加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强化流域治理。水中问题岸上突破,开展全市污染源调查,强化陆域污染源治理,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和涉水排污企业执法检查。聚焦肇兰新河、扎音河等劣Ⅴ类水体,科学分析污染成因,“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巩固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源头控制污染源排放。聚焦水质恶化断面所在地区,开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联合交叉执法,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严防违法排污。流域问题区域突破。深入实施河湖长制,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和系统治理,最大限度整合和调配管理资源,提高流域、区域水环境治理行政效率。
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突出黑土地保护守底线。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易地补充耕地、表土剥离、土地复垦等政策。深入排查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特别是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盗挖黑土等行为。坚持农艺、工程、生物措施相结合,切实加强黑土耕地保护,有效遏制黑土耕地退化趋势。强化污染防治降风险。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动态调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严格名录内地块准入管理。持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确保我市地下水国控区域年度考核点位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50%。
整改在行动:“回头看”促提升
哪里有环保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肩负着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市人大常委会把这次“回头看”工作当做一次能力作风的大考,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务实的举措,推动中央环保督察组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馈的问题,一起推进,一并整改,确保所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收到明显成效。
如在整改落实难度较大的侵蚀沟综合治理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整改落实责任,提出了阶段性整改和全部完成整改的具体时限,要求对全市已治理侵蚀沟和列入《黑龙江省侵蚀沟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治理任务的侵蚀沟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侵蚀沟治理技术措施专题培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各级政府按照《绥化市侵蚀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全面加强侵蚀沟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实施《绥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侵蚀沟治理问题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侵蚀沟治理的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全面落实侵蚀沟治理统筹协调机制和科学施策、多元推进的综合治理机制,积极筹措项目资金,目前落实资金32330万元,计划治理1301条,并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强化源头治污、系统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采取源头防控、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务实举措,解决生态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反馈的17个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均已整改解决,需要中长期整改落实的,都按序时进度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果。
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实施环保法,坚持依法治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高环境质量;坚持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等制度机制,坚决实施最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强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定期向社会公布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信息,持续做好环保法的宣传普及,全力推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新发展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以此次执法检查“回头看”为抓手,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努力、最强的气魄,巩固治理成果,确保销号不反弹,不获全胜、绝不收兵。
相信,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生态环境整治行权履职,持续有效监督守护,大力推动治水、治气、减排、增绿,改善生态环境,绥化环境保护的优异答卷,一定会书写在寒地黑土、碧水蓝天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