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4月22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廉红 ) 4月17日,北林区张某激动地说:“市公证处费尽心思,几番周折帮我办的公证书,让我终于继承了养父母的房子,太感谢了。”
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康桂梅介绍,不久前,她接待了前来办理继承养父母遗产的公证,而张某说,能提供其养父母的户口簿、其养母的医学死亡证明,以及回迁房屋的《棚户区改造产权调换安置协议》,其他的材料都不知道咋办。工作人员针对张某的特殊情况,公证处领导与张某进一步了解了具体情况后,委派受理业务的公证员集中三天时间,马不停蹄地先后到张某养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调取了其养父母的户口注销证明材料,调查了张某及养父母生前居住地的社区了解情况,到张某退休前的工作单位调取张某参加工作时的录用档案,走访张某两位工友证实了他的家庭情况。为了不发生遗漏继承人的遗憾,公证员再走访张某养父母的亲戚,证实了张某的身世情况……公证员将获取的佐证材料归纳整理后,为张某的继承权公证。
张某表示,公证员不辞辛苦,劳心费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真是事难难不倒有心人,公证服务暖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