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达法院民一庭通过送达平台得到通信运营商的协助,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4年,丁某、余某和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银行按约定向二申请人交付了贷款,但申请人一直未能按约定的时间偿还贷款及利息,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一直未能联系到丁某和余某,便将二人起诉至法院。安达法院民一庭收到案件卷宗后,按照起诉状上的联系方式尝试联系丁某和余某,均无法接通,便利用法院送达平台向通信公司发送一封协查函,短短2个小时便得到通信公司的回复,通信公司为法院办案需要提供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在法院干警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丁某和余某表示,愿意偿还银行贷款。( 张春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