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2月1日讯 ( 姜春雷 ) 日前,市场监管局印发《2022年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以化肥、种子、农药、农膜、农机用油等重点农资产品为重点品种,聚焦农资市场突出问题,落实“三检八查一打”举措,在整个农资生产经营周期,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助力农村发展,农业兴旺,农民增收。
“三检”内容包括:加强肥料抽检,统筹制定市、县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对生产、流通环节掺混肥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对肥料生产企业全覆盖抽检,公开抽检结果;加强农膜抽检,统筹制定市、县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对农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重点对农用棚膜、农用地膜进行抽检;加强农用汽柴油抽检,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抽检区域,以县(市)区、乡镇、农场加油站以及质量问题投诉举报多的加油站为重点抽检对象,并把近年来监督抽检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列为重点抽检项目。
“八查”内容包括:查证照,对辖区范围内农资生产、销售市场主体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是否证照齐全,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建立检查台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台账。检查农资生产企业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核查许可证范围和时效,生产标准执行情况,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企业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有进销货台账,查看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包装说明是否规范真实;查广告,加强对农资广告的监测监管,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户外、印刷品等媒介为重点,加大对化肥、种子、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监测力度,依法查处农资虚假违法广告;查平台。督促涉及农资经营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网络交易经营者有关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依法依规亮照亮标经营;查计量,重点检查生产、流通领域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检定合格,检定证书是否有效等内容,严厉打击定量包装农资产品的净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缺秤少量、计量作弊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查价格,加强农资价格监管,密切关注农资市场价格动态,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和约谈,组织开展农资价格巡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查虚假宣传,依法查处农资生产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商业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商标标识,查看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采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商品名称或图案,误导消费者等情形。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一打”内容包括:严厉打击农资产品违法行为。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电话和全国12315平台作用,依法依规及时受理和处理农资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对上级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农资市场检查、农资质量抽检等案件线索,实行交办单制度,建立登记台账,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快速反馈。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对适用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记录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和信用中国(黑龙江),并向社会公示;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当事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公示,实施失信惩戒。同时,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坚决查处一批坑农、害农的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五是落实奖励机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给予举报者相应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