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有许可证的餐馆。《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且须在经营场所亮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范围应符合许可证核定的项目。《食品安全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有效。
消费者到餐馆用餐,首先要看餐馆吧台或其他显著位置有无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有证的单位具备了相应的开业条件;如没有取得许可证,则属于违规经营。另外,还要注意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上的许可备注内容,如是否注有“凉菜”“生食海产品”等。因为“凉菜”“生食海产品”等属于高风险食品,较易引起食物中毒,经营“凉菜”“生食海产品”等,必须具备特定的加工操作条件,并在许可证备注栏目中予以注明。
选择信誉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我国在各地陆续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管部门根据餐馆的基础设施和食品安全状况,评定A、B、C、D4个信誉度等级,4个级别相对应的食品安全信誉度依次递减、风险等级依次增加。
挂“A级食品卫生单位”标牌的为食品安全信誉度最高、风险度最低、安全条件最好的单位;挂B级牌的是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放心的单位;挂C级牌的餐馆为食品安全状况一般的单位,也是餐饮服务监管机构强化监管的单位。建议消费者尽量到风险性较低、食品安全信誉度较高的餐馆就餐。
为了以简洁、方便的方式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信息,部分省市陆续推行餐饮服务单位监督公示制度。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标识(笑脸、平脸、哭脸),向消费者动态公布监督检查结果,以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消费者应尽量到“笑脸”或“平脸”的餐馆就餐。
观察是否超负荷运营。消费者选择餐馆,尽量不光顾客流量陡增的饭店,因为突然集中增大的供应量,可能导致餐馆超负荷加工,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