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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东五名群众因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被行政处罚

来源:绥化日报 2021-12-17 字体:

  东北网绥化12月17日讯 (肇言) 近日,肇东市居民马某、李某、严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从哈尔滨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肇东,未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主动报备行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上述三人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外,肇东市向阳乡一加油站业主刘某拒不服从疫情防疫相关规定,私自撕毁封条继续营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城区一理发店业主杜某因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且拒不停业整顿,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当前疫情风险隐患尚未消除,仍应保持疫情防控意识不松懈,主动配合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尤其是有风险行程轨迹的,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工作单位报备,否则将视具体情况予以严惩。


编辑: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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