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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

来源:绥化日报 2021-10-26 字体:

  东北网绥化10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洪秋)10月25日上午,绥化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9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元学,副主任李月波、李红霞、孙景山,秘书长姚民出席会议。

  副市长王雪峰,市法院代院长程显波、市检察院代检察长王秀华,市政府秘书长李月峰等列席会议。

  会议安排一次主任会议、两次全体会议和一次分组会议进行。李元学主持主任会议,孙景山主持两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绥化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韩启彬辞职的决定(草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王铁军等任免职的说明;拟任命供职发言(书面);监票人名单(草案)。

  在分组审议各项报告、议案(草案)以及人事任免职议案、监票人名单(草案)后,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3次主任会议,听取分组审议情况的汇报。

  第二次全体大会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及消防“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形成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大会还听取了关于《绥化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下步立法工作安排情况的说明。大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韩启彬辞职的决定(草案)、监票人名单(草案)、人事任免职议案和人事任命表决结果。

  会议公布了人事任免职结果。根据表决结果,接受韩启彬辞职的决定(草案)。决定免去汤敬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尹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王铁军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徐立新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袁克辉为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元学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编辑:桑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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