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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线下实体店 “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倡议书

来源:绥化晚报 2020-09-11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与活力,创新销售模式,改善消费体验,让消费者拥有线下消费“后悔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绥化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服务中心)发起“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倡导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货,内容如下:

  一、线下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货行为,属于行业、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欢迎行业、企业、门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承诺。

  二、线下实体店实施7日(含)无理由退货承诺适用的具体范围、例外情况、退货条件等,可以适用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线下实体店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格式条款等形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线下实体店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和退货条件等应在实体店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并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行业协会报备等形式扩大公示渠道。

  五、线下实体店应对照承诺内容践行承诺;对于市场出现变化不能践诺的内容,应及时妥善处理,进行调整并按原公示渠道声明变化内容。

  六、绥化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服务中心)将对照线下实体店承诺内容进行督导。

  有意加入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企业,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服务中心)申报。

  希望我市广大商业、服务业企业踊跃报名、参加我市首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为促进我市企业诚信经营、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王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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