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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15时,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调整至Ⅲ级(黄色)预警

来源:绥化新闻网 2019-03-01 15:51:00 字体:

  3月1日下午,绥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的通告:经环境和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计未来48小时绥化市区空气质量以中度和重度污染为主,根据《绥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3月1日15时将绥化市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调整至Ⅲ级(黄色)预警。

  一、健康防护提醒

  有慢性呼吸道疾病,如哮喘、慢性咽喉炎、过敏性鼻炎的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或者体弱多病、老人、小孩、孕妇等,应减少外出,避免长时间、高强度的户外锻炼,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二、建议性措施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

  2.建议学校和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时间。

  3.建议减少露天比赛等户外大型活动。

  4.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强制性措施

  1.提高道路保洁频次,尽可能减少地面起尘。

  2.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3.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

  4.工业企业采取限产(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5.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编辑:张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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