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优化升级服务业
要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为方向,提高质量,拓宽领域,加快发展服务业。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57亿元,年均增长12%。
一、培育壮大现代物流业
依托哈尔滨都市经济圈副中心城市的区位条件,建立公共物流平台,以绥化长安、庆安银泉、兰西宗正等物流企业为重点,组建物流集团,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专业物流和配送分拨,着力培育功能健全完善的物流中心,形成涵盖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系统、货代、报关、供应链管理,布局合理,配置高效,功能齐备的现代物流体系。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代理分销、厂商直销、仓储式超市等新型流通业态。促进城市商业向农村延伸,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围绕寒地黑土优势资源的开发和转化,加快区域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综合货物集散枢纽等各类专业市场建设。重点完善绥化果菜、望奎生猪、兰西亚麻、庆安绿色食品、海伦大豆等专业特色批发市场,培育建材、农机、农资等生产资料市场,提高市场体系建设现代化水平。
二、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业
以公路网络和运输网络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输装备现代化,提高路面等级,增加运输能力,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综合交通网络。公路网络重点完成国道哈伊公路绥化至庆安段(另半幅)、明沈公路安达至肇州段、哈黑路兰西至明水段、省道鸡讷公路庆安至拜泉段建设和改造任务,完成省道绥北路绥化境内段改造,实现高速路连接。到2010年,全市高速公路里程达到123公里,二级以上高级公路425公里,10个县(市)区实现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连接。运输网络重点抓好客运站服务网络、货运枢纽网络和车辆技术保障网络三大体系建设。新建肇东、兰西客运站,改造绥棱、安达客运站,建成150个乡镇客运站,提高客运能力和水平,促进客运业特别是农村客运服务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绥化货运枢纽站,新建和改造9个县(市)货运站,发展集装箱、散装等专业运输,引导货运企业向信息化、物流化方向发展。规范城乡运输市场,合理配置车辆,提高运输效率。
三、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
以满足居民生活多层次需求和增加就业岗位为目标,以社会化、产业化为方向,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加快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现代社区服务发展机制,提高社区服务企业的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医疗保健、家庭教育、职业介绍、文体娱乐等服务项目,培养一批有实践经验和专业特长的社区服务人员,逐步实现社区服务的产业化、网络化和实体化。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加快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建设中心村,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进城务工的组织和就业培训服务。
四、突出发展旅游业
科学规划和大力开发以生态农业观光、田园风情为重点的旅游资源。加强金龟山庄、柳河水库、金斗湾、乐水湾、拉哈岗、东湖水库、月亮湖、曙光森林公园、现代农业园区等旅游景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以绥化、庆安、绥棱、海伦为重点的具有寒地黑土特色的农业观光旅游区。要创新旅游产品,塑造旅游品牌优势。努力开发以绿色食品、手工艺品为重点,具有绥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加大旅游产品宣传促销力度,构建旅游网络平台,建立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体系,多渠道拓宽客源市场。加大旅游市场管理力度,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依托哈、大、齐、伊等地旅游市场,力争把肇东、安达、绥化、庆安、海伦、兰西分别建设成为哈大、哈伊、哈黑旅游线上的重要节点。
五、进一步发展房地产业
坚持“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集约化经营”的方针,采取政策扶持、招商引资和融资等措施积极有序发展房地产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扩大房地产有效需求。把改造棚户区和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作为重点,适度开发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改善贫困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房屋开发规划建设档次,完善配套设施,增强综合服务能力。要提高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着力开发一批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化、智能化、个性化的住宅小区。规范房地产一、二、三级市场,推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六、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
重点开发和完善一批对全市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时效性较高的基础性数据库,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和应用质量。建立公益性信息资源服务机构和政府互联网站,为社会和居民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信息服务。加快以改造传统农业,提高与农业相关产业信息化水平为重点的软件产品研制开发,填补我市软件业的空白。加强和完善农业经济信息网络中心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县(市)区农业经济信息二级网络平台和乡(镇)农业经济信息网络终端。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农业、服务业、政府部门等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通信业要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多功能、多手段、立体化的现代通信网络。
七、着力发展金融服务业
全面推进金融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地方金融企业的规模和水平。积极增加业务品种,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扩大项目融资、消费信贷、融资租赁等业务,积极开展教育、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业务,促进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现代金融业发展。积极引进有实力的银行、保险、证券、投资性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并为其设立和经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八、完善提升中介服务业
大力发展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租赁、拍卖、典当、咨询、评估、广告、策划、就业和劳务中介、经纪代理等中介服务业,为社会提供投资论证、资产评估、市场调研、企业诊断、创新开发、决策咨询以及经营管理等各类咨询服务。推进各类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独立、依法、客观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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