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4月28日讯 ( 吕潇漪 ) 近日,庆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迁出其长期侵占的申请执行人所有的房屋,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原告周某某与被告任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庆安法院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判令被告任某某限期搬离案涉房屋,若逾期未搬离,需按每月1000元标准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房屋占用费。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任某某未按期履行腾房义务,申请执行人周某某遂向庆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任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多次与其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明理,希望其主动履行腾房义务。然而,任某某置生效判决于不顾,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搬离,持续侵占周某某的合法房产,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
庆安法院执行局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执行人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全程录音录像,对房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确保执行过程规范、透明、合法,最终顺利将被执行人侵占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周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