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体系
文/摄 全媒体记者 廉红 刘华鹏

“工作才一年多,就能花这么少的利息买房,都是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啊!”青年小张入职一年多,适逢新婚,花少钱住新房,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企业纾困解难,雪中送炭,真是服务到家了。”我市一房企负责人说出了同行的心里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强源头 让职工群众享福利
住房公积金根基于“积”,归集是住房公积金的“生命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源头管控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缴存事项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切实维护职工权益,让更多的职工群众享受到公积金的福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希成介绍,如何推动企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维护企业职工权益,是惠及民生、保障民生的应有之义。最近两年来,陆续收到几起有关企业职工诉求,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提高缴存基数。
民有所愿,我有所应。中心把这一问题列为2023年重点工作挂牌推进。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由人社部门牵头,总工会、公积金中心配合,共同开展了可行性调研,充分听取用人单位和职工意见,修订了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对通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简易劳动合同、综合集体合同、行业性集体合同等5类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在“社会保险和福利”条款中增加了签约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和义务,在“劳动争议处理”条款中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争议的处理方式。该创新做法在住建部官网发布,《中国建设报》予以刊载,由省住建厅发文向全省同行业推广。
这一做法得到了企业和职工的双方认同,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破解了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积极性不高的难题,扩大了公积金的缴存覆盖面;明确了缴存住房公积金争议处理方式,提高了妥善解决信访投诉问题的质效。自2023年7月实施这一做法以来,全市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单位125家,新增企业缴存职工7142人,住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得到进一步体现。
“我一个打工人终于也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买房了。”在市区某私企工作多年的冯女士就是重新修订《劳动合同》的受益者,她感到分外高兴。
截至2024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达113.59亿元,公积金缴存单位3272家,缴存职工17.96万人;当年归集住房公积金27.26亿元,同比增长8.69%;新增缴存单位154家,新增缴存职工14367人,基数调整15.19万人次,提取审批7718人次,办理异地转移接续1990笔。全年审批、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08笔5.76亿元,同比增长9.09%,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贷款余额达到31.27亿元。
出实招 让职工更实惠更便利
市住房管理中心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满足职工购房提取需求。调整优化提取政策,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实现“先提后贷”,满足职工购房提取需求。2024年全年办理职工购房提取3860笔3.35亿元。
通过调整放宽租房提取额度频次要求提取政策更加灵活便捷,推进“租购并举”制度落地见效。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每年8000元调整为:市本级(含北林区)、肇东、安达、海伦14000元,其他县12000元,实行租房按年或按月提取。全年办理租房提取2576笔2777.94万元。
市本级单位职工张先生于2024年分4次共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4万元。他表示,提取资金均用于租房支出,不用动工资,对生活品质没有影响。
制定“期房商转公”贷款规定,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作用。在原有“商转公”贷款需要所购住房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基础上,拓宽服务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原商业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在所购住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时,可以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抵押物采取“抵押权转移”方式直转,借款人不用自筹资金全额偿还原商业贷款,大大节省了借款人的购房贷款利息支出,赢得了广泛好评。
“以前我还担心要凑钱还清原贷款会很麻烦,现在有了这个‘抵押权转移’方式,转为公积金贷款后,我的利息支出也大大减少,真是太好了!”3月7日,在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完“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洪先生兴奋地说。
同时,放宽“房屋套数”“贷款次数”认定要求,进一步刺激住房消费。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使用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使用查询时间范围由原来的5年缩短为24个月,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逾期还款记录每次逾期金额不超过500元人民币的,不视为信用不良,可以申请贷款,贷款受益人群不断扩大。开展逾期贷款“提醒”服务,优化逾期贷款催收工作,变“催收”为“提醒”,对逾期1-2期的借款人通过电话、短信“提醒”及时还款,防范逾期贷款风险,促进服务更加贴心、暖心,保证职工信用状况免受影响。
提效能 让营商环境更优化
今年2月,市直某单位王先生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自贷款受理至发放仅用时4个工作日,较15个工作日的办理时限提前了11个工作日完成,他和售房人都很满意。
“没想到,太便利了!”市直机关某单位的孙先生退休后随孩子在大连生活,提取公积金余额时,没用回绥化,自己动动手指在手机上办理,提取资金秒到账。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提质增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施“数据跑路”工程,加快数据共享进程,公积金贷款实行“线上”审批,取消纸质手续报送,进一步简化要件,压缩办理时间,贷款办理效率有效提升。创新实施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办理,打通业务办理渠道,满足职工差异化贷款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零跑腿”成为现实,该做法被省营商环境考核部门认定为创新项目,在营商环境建设考核评比中为我市加分。2024年全年通过“线上”审批办理公积金贷款599笔1.9亿元。
同时,全面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升联网核查能力,提高服务水平。通过数据赋能,整合政务数据资源,打破数据壁垒,有效提升联网核查能力,取消办理贷款“房屋套数”“征信查询”证明要件,直接由工作人员联网出具,均不需要本人提供,节省了跑动次数,简化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使贷款办理更加高效,群众办理贷款手续更加简单、更加便捷。
持续推进存量房贷款“线上”评估,免收借款人评估费用,实现存量房贷款即时受理、当场办结。自2022年10月实行以来,累计办理存量房贷款1028笔,发放贷款2.32亿元。
如果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缴存、提取、贷款政策以及流程持续优化让安居更有保障,那么急房企之所急、想房企之所想,实施政策创新,便是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招商引资的暖心行动。
2月28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请来参加优化服务联企座谈会,倾听企业代表的每个想法和诉求,对企业代表提出的部分疑惑现场进行耐心解答,共同构建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积金服务体系。
受我市招商引资政策的感召,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弘坤集团到我市投资兴业。在绥化项目建设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提供了高质量的专业支持。北林区弘坤·玉龙城一期、二期、三期、弘坤壹号项目,以及绥棱县弘坤一期、二期项目建设期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解释到位、业务办理高效、服务周到贴心,从贷款咨询、资料收集到申报的每一个步骤,都耐心解答,提供详细的指导,既促进项目住宅销售,也满足了购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副总经理徐超现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赠送了一面写着“服务精准到位措施利企便民”的锦旗。“去年春节前,企业急需流动资金,公积金中心及时发放贷款,一解企业燃眉之急,这么好的营商环境坚定了我们扎根绥化建广厦的信心。”
与此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存款竞争性存放机制,依据市委对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情况,结合各家商业银行对我市城市建设支持情况、地方税收贡献情况、扶持中小微企业贷款情况、“保交楼”项目配套融资资金支持情况、与公积金业务合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实施住房公积金存款竞争性存放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资金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全力提升风险管控质效,加大力度,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安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净化公积金管理环境。
刘希成表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致力于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贴心暖心放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把住房公积金管理好、使用好,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助力群众“有所居”“优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