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摄 全媒体记者 王宏妍

多年前,王明丽怀着对法律的敬畏与热爱,成为一名律师,自2001年开始执业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起,她以女性的专业、坚韧和细腻,敬畏法律,精研专业,不仅在法律舞台上,为无数个案的公平正义奋力护航,也在公益道路上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篇章。
王明丽现任黑龙江光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执业24年,她在法律道路上不断耕耘、不断收获,多次荣获“年度优秀律师”“黑龙江省优秀女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
从执业开始,王明丽就格外关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用精湛专业守护女性权益,为广大妇女开辟“绿色通道”。每年的“三八”妇女节,王明丽都会与绥化市妇联联合组织并参与妇女维权周活动,通过集中普法宣传、法律讲座、走进直播间等形式,为广大妇女答疑解惑,希望从源头上推动妇女维权意识。她还积极开展“法律入校园”活动,用具体的典型案例为未成年人群讲解涉及的法律规范,以达到“讲解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教育和引导她们从小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加强法治观念……24年间,王明丽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达200余人,无偿代理案件近50起,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百余次,让“法律星火”照亮城市越来越多的角落。
王明丽善于上课讲法,当好普法“讲师”。她曾先后为绥化大唐热力有限公司、绥化市自来水公司等多家顾问单位进行法律宣讲,获得各界一致好评。生活中,她不但自觉做好普法宣传员,还带领全所律师深入绥化市中心商业区、社区、村委会举行义务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活动。工作中,她要求全所党员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让当事人知道自己违反了哪些法律,错在了哪里,自己有哪些权益,该怎样维权。
在公益之路的沃土上,王明丽积极响应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为多地基层农村、社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带领全所律师开展“助力法治建设年,龙江律师公益行”活动,启动护航“三农”签约仪式;与五家合作社签订免费的法律服务合同,为合作社的发展保驾护航;带领全所律师走访贫困户,为贫困户送去生活慰问品和“法律年货”,以赤诚之心守护着正义的温度,用法律之光点亮公益的前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