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绥化12月24日讯 ( 全媒体记者 孙一博 ) 近日,我省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海伦市被确定为省级试点工作重点推动地区,海伦市东风镇仁东村等23个乡村被确定为海伦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试点对象。
《黑龙江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指出,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方式,回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自愿参加、试点先行、稳慎推进、逐步推广”的原则,通过自主申报和调查研究,海伦市进入试点地区行列。集体补助试点工作自2024年12月启动,到2027年12月结束,试点期限为3年。
据悉,海伦市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等民主议事程序,在省实施方案的框架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定了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资金来源、补助对象、补助时间、补助标准等。通过集体补助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拓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配套,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推动城乡居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