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而不息挖线索 锲而不舍抓攻坚
明水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尘封31载命案积案
东北网绥化6月25日讯 ( 赵海龙 ) “命案必破”一直是明水公安坚持的不懈追求,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明水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31年前的命案积案,用实际行动向党的生日献礼。
6月23日清晨,明水县公安局抓捕组民警经过长途押解,成功将潜逃31年之久的命案积案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押解回明水县。
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刘宝国,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鹏带领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到202国道南明水县界处迎接民警凯旋。
时间追溯到1993年12月18日,明水县明水镇春光村发生一起命案,村民刘某某和同村梁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梁某某用镰刀将刘某某砍倒后畏罪潜逃,刘某某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明水县公安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由于受当时条件限制,一直未能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抓捕归案。
近年来,明水县公安局持续开展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局党委多次听取命案逃犯追捕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要将传统侦查手段和现代科技相融合,务必将命案逃犯缉捕到位。明水县公安局成立了命案积案攻坚专班,由主管刑侦局领导宁贵学牵头,整合刑侦等多部门的精干警力,对命案积案重新梳理,开展深度研判,其中就包括梁某某故意杀人案。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4年6月19日专班民警在工作中获悉了梁某某可能藏匿在宁夏银川市某农场的线索。明水县公安局立即抽调刑警大队精干警力,由局领导宁贵学带队前往抓捕。经过连续三天的蹲守,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某成功抓获。经讯问,梁某某对其用镰刀将刘某某砍死一案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发生在31年前的这起命案成功告破,是明水公安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鲜明诠释,是对“三爱精神”“五观引领”的生动实践,彰显了明水公安的使命担当。
在下步工作中,明水县公安局将以“落、挖、打”专项攻坚为牵引,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为依托,持续推进各项工作高效开展,为平安绥化、平安明水建设继续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