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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孟 坚守法治初心 传播公正力量

来源:绥化日报 2024-05-14 字体:

文/摄  全媒体记者  宋博文
 

  吴孟,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14年到市中院工作以来,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准则,用法治的温度温暖每一颗人心,让公平正义成为人们生活的底色,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真正含义。

  “官司不在大小,纠纷不在难易。”说起民事案件,吴孟最大的感触就是“清官难断家务事”,每有案件,她都会在庭前认真阅卷、制定庭审提纲,为开庭做好充分准备;庭中慎重对待每起案件,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庭后认真组织案件评议,努力找准法律适用的关键点及诉争利益的平衡点,在民事审判岗位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案件特点及时与当事人交流,面对心里承受能力较差的当事人,她就会谨慎使用调解语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让其在倾诉中宣泄情绪,找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吴孟共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600余件,参加合议案件1300余件,其中涉家事案件118件。先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省高法“优秀机关工匠”“学习型干警”、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吴孟多次参与黑龙江大学新世纪教育改革工程项目“司法考试体制下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对接”的项目研究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等专项调研。曾公开发表《论民事审前程序的法理基础》《论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教学方式》论文,参与《龙法之治·黑龙江法院裁判指引》中《关于离婚案件审判实务问题解答》部分的编写,被用于统一全省法院裁判标准,为三级法院审判工作提供裁判指引。此外,其撰写的《专业法官会议运行模式的完善——以七家法院会议运行模式为样本》一文,被黑龙江省法学会评为2021年度全省法学研究优秀论文。

  吴孟倡导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道德观念,维护健康向上的家庭关系,先后到街道社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普法宣传活动,结合身边真实案例向广大妇女讲解法律条例;多次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做客绥化交通广播直播间,聚焦女性关注的法律热点问题,为广大妇女开展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工作;组织市法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等工作,呼吁广大妇女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吴孟被聘任为绥化市第九中学法治副校长,她致力于在校园内推广法治教育,以提升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为他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吴孟以《民法典》普及和拒绝校园欺凌这两个主题入手,为学生们开展了一系列的法治公开课,既有深入的法律知识讲解,也有对案例分析。希望学生们通过学习《民法典》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和后果,并教导学生们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学会如何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法治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才能让法治真正深入人心。吴孟表示,作为一名法官,将会继续坚守法治初心,以法治力量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每一个当事人都能够感受法律的温暖和公正的力量。


编辑: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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