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
高楼墙皮脱落而导致的伤人毁物事件,外地的媒体时有报道。在我市,虽然此类报道尚未见诸媒体,但走在街上,高层建筑物墙皮脱落的现象却是时有所见。墙皮脱落给市民出行带来的危险是显而易见的。
一般情况下,墙皮脱落的地方,物业部门仅是在易发生危险的建筑物下方,用一段长绳拉起来,限制一下行人,并立上一块或几块牌子,告知行人“此处墙皮脱落,请绕行”,似乎就算尽到了责任。至于那些不听“招呼”,肆意闯入者,生死则与相关的物业部门毫无干系了。
真的毫无干系吗?不出事好像毫无干系,但若真的出了事,尤其是出了人命,谁负责?对这个问题,我曾请教过一位律师朋友。他说,对于建筑物,在质保期范围内的,发生诸如墙皮脱落等质量问题,理应由开发商负责;而一旦过了质保期,发生类似的问题,就该由建筑物所属的物业部门负责。而进行整改和维护的相关费用,则在业主们每年交纳的物业费中列支。
但问题是,现在的很多物业部门很不负责任,他们收了物业费不知道都干了什么。每年收取的物业费都不是个小数目,可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出现了问题,只是听之任之,似乎和他们再无关系了。在某条主街的一家饭店前,一栋临街的六层建筑,墙皮脱落已经有很长时间,但直到现在,也不见维修,而人行道上,请行人绕行的绳子和牌子已然成了这条路上的一道“风景”。在另一条街上的一个小区,居民物业费一分不少收,但小区里的公共空间不断被外部的商家侵占,冬天下雪无人清,每年冬天小区里都要积存半米厚的积雪。为此居民还编了一段顺口溜:垃圾基本靠风刮,积雪基本靠融化。好在这些问题只是让业主们闹心,还不至于弄出什么危险。如果墙皮脱落该怎么办呢?对这些问题,很多人会问:业主们交的用于处理这些问题的钱哪去了?而监管部门的监管为什么缺失?
楼房旧了,时间长了,墙皮脱落也属正常现象,它本身有一定的危险。但墙皮脱落的真正危险不在于它可能会砸到人,而在于对于此种危险的管控缺失。希望有关部门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该打板子的时候不手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险情,否则任由危险不断积聚,最终酿成惨祸只是个时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