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要闻 省内要闻 本地要闻 精彩点击 专题新闻 通知公告 猛犸象诗刊 日报数字报 晚报数字报 绥化晚报新媒体
经济新闻 综合新闻 视频新闻 市场监管 黑土副刊 日报头条号 小记者风采 日报公众号 晚报公众号 绥化直播
  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绥化新闻网  >  本地新闻  >  综合

劳动致伤起纠纷 绥化中院这样判决

来源:绥化日报 2024-03-07 字体:

王全友  全媒体记者  王宏妍
 

  2月26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兰西县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高效、实质地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杨某庆是兰西县长江乡某村村民,2022年6月25日受雇于兰西县某食品公司进行维修工作,双方签订了《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不想,10月20日,工作期间,杨某庆被铁钩砸伤面部,送至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治疗,此过程中的所有医疗费用均由公司垫付。治疗结束,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而公司对其不上班理由并不认可,遂于10月31日将其辞退。

  2023年5月18日,兰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杨某庆为工伤。2023年9月20日绥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伤残十级。2023年11月13日杨某庆向兰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3年12月6日,兰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裁决北旺公司支付杨某庆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16.8万元。

  某食品公司不服裁决,于2023年12月19日向兰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兰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食品公司合计支付杨某庆赔偿金11.4万元,公司负责人认为数额过高,双方发生争执,因此上诉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法官先找双方当事人“说和”。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剖析案情,细致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并积极引导当事人沟通协商。在全面了解被告实际损失及后续康复需求的基础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人道主义精神,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

  经过面对面的交流和耐心磋商,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了共识。食品公司同意一次性赔付8万元以弥补杨某庆因伤导致的误工及其他经济损失。至此,一起因索赔而引发的案件得到了一次性解决,双方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编辑:韩敏

绥化新闻网©